裸,请回避一下孩子们!

作者:刘义忠 2006-11-22

在家里,人们认为是最自由,最随便的地方,即使这样,作为父母要寻欢作乐也得回避孩子。在孩子面前总得以身作则,身教重于言教。家庭有男有女,穿着即使再少也不会裸体,仍然男女有别,因为毕竟不是原始社会和原始家庭。孩子长大了,男孩长了胡子,女孩来了月经,父母就得告诉孩子这是人生成长的必然现象,是长大了象征,教育孩子正确对待,珍惜青春,以学习为重,既要保护自身,更不能有非分之想,讲究性道德,以致健康发育成长。


我们的社会是现代文明社会,即使物质再富有,也不能不讲文明。物质越现代化,人类文明程度就应该越高。如今,胡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,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。但是,现实情况却不能让人乐观,相反有的甚至叫人无法容忍。影视网络里的所谓美女越来越裸,似乎不裸就不能出名,裸女广告到处可见,甚至悬挂在学校门口,有则图片新闻说孩子上学放学面对裸女广告不敢直视。尤其有的商家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,竟然策划出裸女促销的鬼点子,大厅广众中裸女洗澡或叫卖化妆品,观看的人群中还有不少孩子。中新社图片新闻报道,2006年11月4日,广西南宁某百货商场举办一场人体彩绘商品促销活动。这是最近半年多来人体彩绘活动第一次解禁,吸引了很多顾客观看,其中不乏小顾客。


刚刚改革开放时,电影院放映《红楼梦》,门口还挂着“儿童不宜”的牌子,那时人们也的确太封闭了,然而,时至今日,似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,学生中出现性骚扰,教师却认为不足为奇,学生认为正常现象。有人说这是性解放,像西方文明看齐,跟国际接轨。奇怪地是,西方法律却有性骚扰罪,非法暴露罪,非法同居罪,而我们已经有过之而不及了,性乱套了!


有人说裸不裸是别人的权利,不犯法就行了!我以为,法律只是一个起码的是非底线,而人们还有信仰、习俗、道德标准的区别,中华民族的习俗有不同于西方的地方,有许多习俗不但不是落后反而是先进的,我们的文明标准在世界上有许多先进可学的地方,五千年的文明史造就了中华民族的高贵品质,永远值得我们继承、发扬和骄傲。我们要学习西方先进的东西,剔出一些垃圾和糟粕。


特别是对待未成年人,他们还处在成长发育的朦胧阶段,处在成长中的危险期,这个时期的孩子具有他们特有的心理特征和可塑性,他们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和关爱,而不是物质引诱和性诱惑教唆,现在的孩子普遍性早熟,这与当今的社会环境有着极大的关系。党和政府三令五申要求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而愉快的成长环境,而事实是未成年的犯罪率居高不下,叫人揪心!

期望某些大人们要裸也得回避孩子们,商家要裸女促销也得有个儿童不宜,我们的法律应该明确规  定裸奔、裸销等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妇女权益,过于裸露应该定罪,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和谐,让我们的民族精神和美德更加发扬光大。


为了孩子,你如裸,得悠着点!

 

( 编辑:Alice 包红 )

来源:人民网-教育论坛

来源:春风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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