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与两男子夜宿一室 被强奸

作者:佚名 2007-03-02

  和县汤某某“玩火”,和两名男性周某、丁某竟然夜宿一室。及至深夜,还在管制期内的周某竟当着丁某的面,将汤某某强奸。日前,和县法院对周某数罪并罚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。

  

2006年7月2日23时许,被告人周某与汤某某、丁某三人骑摩托车来到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某旅馆,周某开了“203”房间,三人准备在此过夜。到了房间后三人先后在卫生间洗了澡,被害人汤某某着长裤、短袖上衣,靠在房间里边的床上,三人边看电视边聊天。及至次日凌晨1时许,被告人周某欲要和汤发生性关系。汤某某不同意并反抗,周某遂强行与汤发生性关系。当天上午11时55分,汤在其朋友的陪同下,到公安机关报案。( 编辑:Alice )

来源:安徽市场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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