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首次将预防“性侵害” 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

作者:记者张敏 冯国 穆东 2007-03-03

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11岁的蔚兰是南昌市一名小学生,她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,或许并不明白“性侵害”的含义,但在目前的中国,中小学生“性侵害”问题正受到家长、社会乃至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。

 

中国教育部最新发布的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》,首次将“性侵害”和自然灾害、校园暴力等一起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范畴,要求学校培养中小学生面临突发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。

 

蔚兰的妈妈告诉记者:“孩子所在的小学已准备在这个新学期开设专门课程,培养学生们应对性侵害的能力。”

 

这个新发布的纲要规定,小学4至6年级学生要了解应对敲诈、恐吓、性侵害的一般方法,初中生要学会应对敲诈、恐吓、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,高中生则应学会预防性侵害。

 

在普通中国人心目中“性”一直是不易公开谈论的话题,学校里生理课程涉及性的时候常常“跳过去”,家长也极少主动对子女谈及有关性骚扰、性侵害等他们认为“难以启齿”的话题。但是,心理专家指出,防止性侵害的安全教育非常必要。

 

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认为,目前中国儿童性侵害案件频频发生,主要是由于儿童年龄小、缺乏辨别力、自我保护意识差、身体力量与成年人相差悬殊等,很容易成为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。

 

中国首家致力于消除虐待与忽视儿童的社会团体--陕西省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负责人宁焕侠介绍,过去5年里,仅陕西省妇联受理女童性侵害案件投诉就有50余起,其中有的恶性案件涉及14岁以下受害女童数十名。她认为,发布纲要有明确的指向性和及时性。

 

北京市的一位学生家长说,常在媒体上了解到有孩子被猥狎或侵犯,难的是不知如何引导孩子了解性侵害,加强自我保护。学校开设专门的预防性侵害安全课,有助于孩子多了解一些潜在危险,进而可有效预防。

 

目前,中国社会各界对儿童性侵害的情况也日益关注。据一份对6164名城市中小学生参加的网络调查显示,相当一部分被访中小学生对儿童性侵害有误解。有一半多的孩子对性侵害几乎一无所知,有三分之一的被访中小学生认为“性侵害只会来源于异性”,有27%的被访中小学生认为“只有女生才会遭受性侵害”,还有26%的被访中小学生认为“性侵害只会来自陌生人”。

 

“让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健康观、安全观和生命观,是开设安全教育课的初衷。”南昌铁路一小校长胡超英说,为正确引导孩子,安全教育课将按照国家要求,尽可能采用做游戏、互动等方式向孩子们展示安全教育的重要性,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和尽可能轻松的氛围中,自然接受安全知识。

 

中国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“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”,有关部门和地方近年来还开设了专门的网络教育和信息沟通平台,成立了各类民间或官方的组织机构,宣传如何预防性侵害并对被侵害过的儿童进行心理救治。

 

(编辑:Stronger)

来源:中国教育信息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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