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谎报被强暴 拘留所里过大年

作者:叶锋 文济 一衣 2007-02-24

  本报讯(叶锋 文济 一衣)“我被人强奸了,还被抢了财物!”19岁的贵州籍少女顾某拨打110报警,龙湾警方迅速出警,三个小时后真相大白,原是顾某谎报案情。因贪图一时好玩,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——被拘留5天!大年三十下午,她被送进拘留所。

 

  大年三十上午9时许,龙湾区公安分局滨海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:有一女子报案称在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遭人强奸后被抢劫财物,具体地址不详,报案者手机已停机,要求派出所出警到滨海园区附近周边搜查。

 

  接到指令后,滨海派出所所长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排摸,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艰难排查,终于在滨海园区福达工地找到了报案人顾某。经询问,顾某称因贪图一时好玩,便用停机的手机拨打了110,谎报自己遭强奸后被抢劫财物。

 

  对此,顾某懊悔不已。

  

  (编辑:Stronger、王芯)

来源:春风网

0

相关推荐